根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工贸处起草了《兵团应急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一、依据及过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兵团实际,起草了《兵团应急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解决部分地区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安全保障。主要有13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兵师两级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四是建立执法事项目录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五是严格实施执法检查程序。六是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七是严格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八是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九是指导规范团场(园区)涉企安全检查。十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服务。十一是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十二是落实执法保障措施。十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