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兵团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对照承接自治区明确授权的有关事项,结合兵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兵团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兵团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计划》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精准执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兵团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明确4项基本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二是突出重点必查;三是坚持协同高效;四是推行差异执法。提出4项主要任务:一是重点监督检查;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三是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监督检查指导。
二、根据兵团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出了监督检查工作日。根据部门职责“三定”规定,兵团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行政编制51人,在编42人。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5个,在编人员25人,纳入年度执法16人,占在编人数64%,符合“省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60%”的要求。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为3920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24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520天,非执法工作日2160天。
三、确定了兵团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的企业。兵团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计划监督检查76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3家,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4家,安全培训机构7家、考试机构4家。
四、提出了4项监督检查要求和4项保障措施。4项监督检查要求:一是做好监督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切实做好监督检查文书归档工作;四是及时公示监督检查结果。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规范公正执法;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四是强化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