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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3年05月04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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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规划财务、政务公开、科技和信息化、宣传、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调研、督办督查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及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程。组织相关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灾的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兵团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兵团、师市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火灾管理处。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师市、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自然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与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兵团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兵团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矿山(含地质撒探、 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 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综合执法监督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拟定应急管理方面的执法标准,组织指导对兵团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 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 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讨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 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