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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兵团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 测评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5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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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提升兵团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建设发展质量,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兵团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对象主要为:在各师市民政局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局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

二、测评方式

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主要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专业科目测评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三、测评程序和方法

(一)公共科目测评

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参与测评的队伍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网址:https://htgl-llgl.mem.gov.cn/login?redirect=%2Findex),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

(二)专业科目测评

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参与专业科目测评,具体事宜以兵团应急管理局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