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兵安发〔2016〕8号)的规定,经审核,将伊犁巨丰锌业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兵团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现予公告。
附件: 2018年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填报表9-2
兵团安监局
2018年9月4日
根据《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兵安发〔2016〕8号)的规定,经审核,将伊犁巨丰锌业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兵团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现予公告。
附件: 2018年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填报表9-2
兵团安监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