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
部分类别专家的通知
各师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强兵团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发挥工程系列高层次人才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技术评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兵应急发〔2024〕14号)有关规定,现就工程系列专家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受兵团应急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参与应急管理政策规划咨询论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及技术鉴定;承担技术评审、项目审查、成果论证等专业把关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技术分析;开展应急业务培训、科普宣教,为兵团应急管理各项业务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对象限定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工程专业,具备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即可申报;工程系列其他专业仅限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申报人员经资格审核、综合遴选通过后,纳入兵团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统一管理,统筹承担各类技术任务。
三、申报办法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可自主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保全部资料真实准确。
(二)单位推荐
各师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并严格审核把关、汇总上报,推荐专家须经本人同意,自愿为兵团应急管理事业作贡献。已退休专家由原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推荐的专家经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申报资料组织遴选后,纳入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
四、报送要求
1.填报《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表格填报要求,附页上传职称证书、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2.以各师市、各有关单位报送的,填写《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10月22日19时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许壮 0991-2358072
电子邮箱:452820739@qq.com
附件:1.
附件1工程系列职称专业目录.xlsx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附件2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