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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的通知

发布时间:19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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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兵应急发〔2019〕12号

第一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兵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兵团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兵团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的通知》《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暗查暗访工作要求,整合使用各师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优势力量,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促进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兵团应急管理局决定对重点师危险化学品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互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企业

2019年下半年,检查组按照计划,分别对第一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重点监管的2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8家工贸企业及其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分组

(一)检查人员。各师应急管理局成立检查组,由4名人员组成:各师应急管理局1人,为检查组组长;在本师抽调安全管理、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仪表及电气管理、设计与总图、消防与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专家3人,为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师应急管理局抽调2名执法人员随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适时派员参加,对各师进行指导执法。

(二)检查组分配。第一师检查第六师,第四师检查第八师,第六师检查第十三师,第七师检查第四师,第八师检查第七师,第十三师检查第一师。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师将检查时间、内容事先告知受检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企业检查目录》和相关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改,依法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对照《企业检查目录》,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检查目录》报师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实施阶段

检查组按照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提前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兵团应急管理局审核后,与被检查师进行工作对接,按照要求对各师进行现场检查和暗查暗访。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要做好总结工作,既要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善于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工作实效。

各检查组完成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工作后,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检查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报送兵团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三)总结阶段

各师应急管理局要在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基础上,对本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明确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各检查组检查情况和各师执法情况,兵团应急管理局汇总梳理后将适时在全兵团进行通报。

四、检查内容

(一)行政层面

1.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辖区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汇总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情况。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的园区是否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查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层面

按照《安全生产法》《企业检查目录》要求,在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运行情况。

2.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业场所是否干净有序,是否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安全操作标识标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建立情况,隐患整改是否闭环管理,整改率是否达到100%,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是否按最新标准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物资,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运行情况;重大风险辨识及安全管控情况。

4.有限空间、动火、检维修、登高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情况;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通过专门机构考核合格和持证上岗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有关培训落实情况,从严从重查处存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投入年度预算及提取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被检查师进行反馈。被检查师执法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目录》,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法,能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纠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案调查;对企业在自查自改过程中,未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或自查自改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组组长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检查时间计划,周密部署检查事项,被检查师应急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查组到本师开展工作时的车辆保障和食宿安排,抽调的专家必须具备相当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科学合理安排。各检查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并征求参与检查专家的意见。各检查组实际检查时间(不含路途)为6至8天,检查企业数量为6至8家。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认真负责,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得组织或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同时要保障检查组成员的出行及交通安全。

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马博,0991-2358519。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