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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警 示

发布时间:19年03月22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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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至22日上午7时,本次爆炸事故已造成死亡47人,重伤90人,还有部分群众受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带领有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度。

该企业主要生产医药、农药和染料的中间体,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化苯、氯代叔丁烷等,自产副产品硫酸在厂区范围内销售;以及化工设备、化工产品(农药和危险品除外)销售。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18年2月,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中,列出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13项安全隐患,具体包括: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12.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13.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以上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请各师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涉事企业发生爆炸事故基本情况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安排部署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切实做到“三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