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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2026)

发布时间:26年01月19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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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兵团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2026

 

一、行政执法主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

联系电话:0991-2358580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兵团地震局。

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执法证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李志波

32000024001

 

32000024002

秦庆祥

32000024003

 

32000024004

 

32000024006

王生强

32000024007

查月顺

32000024011

方兴旺

32000024012

王江舵

32000024013

 

32000024014

李晓明

32000024015

  

32000024017

刘洪波

32000024018

刘焕超

32000024019

于彩红

32000024020

程继锋

32000024021

  

32000024022

宋春杨

32000024023

王俊杰

32000024024

张少勇

32000024026

解卫疆

32000024027

李茂义

32000024028

冯俊文

32000024029

张寿延

32000024032

  

32000024040

刘占红

32000024041

何兴萌

32000024042

邓国民

32000024043

程义盛

32000024044

  

32000024045

罗永亮

32000024046

赵军囡

32000024047

吕伟杰

32000024049

  

32000024050

李昊明

32000024051

胡建桥

32000024052

任正治

32000024053

  

32000024054

  

32000024055

赵子毅

32000024056

  

32000024057

郑义飞

32000024058

  

32000024063





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组织协调兵团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8.《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0.《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11.《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1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5.《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9.《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5.《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16.《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2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6.《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28.《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30.《煤矿安全规程》

3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3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3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5.《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3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37.《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38.《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9.《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40.《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4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42.《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4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44.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

45.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46.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47.《地震行政执法规定》

48.《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49.《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50.《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

5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5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