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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扣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5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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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关于暂扣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5年11月12日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矿井目前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可采期未达到《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于2023年10月15日对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开展监察执法时已查出此项问题,并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定为重大隐患。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问题长期存在,隐患整改无实质进展,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井“三量”可采期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提请原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局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暂扣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兵团)MK安许证〔2023〕15号),自2025年11月17日执行。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