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地震安全评价从业单位管理,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我局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安全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对《办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兵团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 系 人:王旭阳
联系电话:0991-2358058,0991-23585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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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