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兵团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升兵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等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建立和完善各重点行业领域专家库。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应急管理专家受邀请对兵团应急管理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订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兵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救援处置;参与兵团应急管理的风险调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参与兵团应急管理的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参与兵团应急知识培训等。
二、申报办法
(一)自主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
各师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并严格审核把关、汇总上报,推荐专家须经本人同意,自愿为兵团应急管理事业作贡献。已退休专家由原所在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专家人选须填写《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的专家经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申报资料组织遴选后,纳入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已入选兵团危险化学品、防灾减灾救灾等专家库专家本次不再推荐。
三、专家库设置
按照兵团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应急管理专家库分为安全生产类、防灾减灾类、应急救援类、其他类四大类;细分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专业救援、综合救援、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安全评估评价检测、信息化、其他综合等16个小类(详见下表),按照公开申报、组织遴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建兵团应急管理专家库。
专家库分类表
类 别 | 小 类 |
安全生产类 | 矿山 |
危险化学品 | |
冶金工贸 | |
防灾减灾类 | 森林草原火灾 |
地震灾害 | |
地质灾害 | |
水旱灾害 | |
气象灾害 | |
综合防灾减灾 | |
应急救援类 | 专业救援 |
综合救援 | |
应急预案 | |
应急指挥 | |
其他 | 安全评估评价检测 |
信息化 | |
其他综合 |
四、其它事项
请各师市、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工作,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1)和兵团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兵团应急管理局,专家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盖章PDF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孙越 0991-2358060 2358530(传真)
电子邮箱:5952272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