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目前资格复审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023年下半年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由兵团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取,考生不得私自取回。
体检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10:00
体检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一楼体检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2号)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察
(一)兵团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察时间及方式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到考生而耽误考察,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个人放弃参加体检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手写个人放弃说明。
(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统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咨询电话:0991—2358225
附件: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