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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 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3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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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新兵安委发〔2022〕4号

各师市安委会,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兵团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各师市、各部门要按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6月底及12月底之前分别将半年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兵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师市、各部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兵团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兵团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及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师市、团场、连队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集中开展学习,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轮训课程;结合师、团换届,将安全生产纳入师、团两级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全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牵头,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师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压紧压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兵团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根据巡查暗访执法检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单进行跟踪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按任务交办单要求向兵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未按要求整改完成的将由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向兵团安委会领导报告。(兵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各师市)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兵团安委会全体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行业相近、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业态、新领域责任划分;扎实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过考核压实责任。(兵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

4.推动兵团各级党委行政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开展兵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兵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5.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从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入手,聚焦局长、团长、连长、厂长、矿长等负责人,剖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深层次原因,用新思路、新方法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重点师市、重点行业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制,一般隐患由属地团场、园区领导负责包保、落实整改,重大隐患由师市领导负责包保、落实整改,按照重大隐患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要求,全环节明确治理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和责任人员。(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师市)

6.完善齐抓共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加强团场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模式探索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推动职责交叉、职责边界不清、安全责任链条长涉及部门较多的领域,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牵头作用,落实好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会商研判、违法信息移交等工作制度。强化合作,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曝光、考核巡查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推动完善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研判,加强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及时调整完善各行业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实现安全风险一企一清单。督促企业建立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成效;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报告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

8.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把标准化创建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效果实行差异化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达标企业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树立标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广泛持续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

9.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完善兵、师两级国有企业出资人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兵团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以外卖、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兵团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2个专题”“9个专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强化专人专班负责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动态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兵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师市

1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和督导检查。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根据《2022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检查和巡查暗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集易引发事故的非法盗采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彻底的,纳入考核巡查重点。(兵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2.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整顿矿和正常生产矿井掘接续紧张治理等专项监管,抓好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釆空区、边坡等专项治理。(兵团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负责)扎实做好煤炭保供安全防范,开展保供煤矿产能现场核定和专项抽查,督促其向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作出书面承诺。(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治理任务,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推动30万吨/年以下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分类处置,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工负责)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兵团自然资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1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兵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兵团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兵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实施《兵团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做好油气储存、化工园区、高风险油气井、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风险防范。(兵团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等安全标准规范,切实抓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兵团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区等精确指导帮扶和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指导服务,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兵团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动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指导各师市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强化对小、散、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排查治理力度。(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兵团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各师市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兵团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以及密室逃脱、室内冰雪冰雕、私人影院等业态,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加强团场、连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整治。(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兵团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兵团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8.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选取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企业聚集的重点县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移出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兵团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分工负责)

19.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力度。组织全面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大排查,加大对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整治燃煤取暖和燃气设施问题隐患情况;督促团场、连队(社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海报、展板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有关防范知识常识,推广安装具有声光报警装置的一氧化碳报警器和燃气泄漏切断装置。(兵团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师市)

20.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要强化部门联动,狠抓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以团场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方式,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兵团教育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21.严格精准安全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各级应急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贯彻执行《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0条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兵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兵团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师市为重点,突出园区、团场,推进安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层层下发转移执法责任。(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师市)积极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求,建设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师市、园区、团场具备与担负执法工作相适应的人员、车辆、装备。(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师市)

、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顶层设计,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组织制定出台电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

24.标本兼治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借鉴合肥等城市经验,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兵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师市)完成所有煤矿电子封条、尾矿库头顶库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兵团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试点示范、兵团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兵团工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师市)

25.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推进建设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推进兵团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部署兵团本级智能化视频平台和安全生产调度系统,实现采集、存储、共享的视频数据闭环。(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师市)持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各师市、大型团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推动各师和大型团场整合救援资源和救援力量,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兵团国资委、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师市)推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工作流程,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提高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兵团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师市)加强与自治区等其他省市协调联动,在预案互补、能力共建、信息互通、力量互援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指导师市与毗邻地方建立区域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区域信息和应急资源共享、应急指挥联动、区域风险研判等工作机制。(兵团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师市)

26.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贯彻执行国家修订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兵团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规范相关市场秩序。(兵团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共享。(兵团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2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教育片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播放。(兵团党委宣传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总工会、团委分工负责)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兵团应急管理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