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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第3号)

发布时间:22年02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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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六道湾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新兵安经字[2019]000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BAQB20190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平顶山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新兵安经字[2019]0007)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BAQB2019014),以上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现依法予以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特此公告。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