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和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因2020年发生“12·24”亡人事故,于2021年1月28日被纳入兵团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联合惩戒管理期为1年。2022年1月28日,该公司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了移出“黑名单”申请。1月29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应急管理局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将该公司移出“黑名单”的申请,说明了根据《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兵安发〔2016〕8号)要求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的情况。经审核,该公司符合《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规定的信用修复要求,现将其从兵团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移出。
特此公告。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