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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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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根据2020年兵团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培训计划安排,10月30日下午,兵团应急管理局利用全时云平台组织开展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专题培训,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江同志作专题授课,兵团应急管理局、煤监局、14个师市应急管理局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目标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使兵团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党员深刻认识肩负的安全生产职责,让党政领导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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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主要围绕《规定》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制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及这部党内法规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深刻解读《规定》给每名领导干部每个组织的行为划出了红线,明确了边界,找准了发力点,进一步激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训强调,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涉监管执法或事故调查处理等五种情形将受到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培训要求,兵团应急管理系统要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实抓到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底线思维,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