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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3月份​巡查暗访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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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各师市安委会,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兵团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当前兵团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服务,抓好疫情防控,防范复产复工期间因安全管理放松、麻痹大意等岗位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巩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按照《2020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份兵团应急管理局、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兵团农业农村局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本轮共检查第一师、第三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师及所属的5个团场、1个工业园区、16家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48条,下达执法文书10份,向第七师、第十师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对1家企业、2处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约谈7人次,并建议免职其中1名煤矿总工程师。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兵团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挑战。受疫情影响,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新疆睿盛纺织公司部分员工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到岗;天业集团公司在疫情期间约有9460名员工40多天持续在岗,由原来的四班三运转改为三班三运转,极易造成员工疲劳工作;137团煤矿投资人急于开工生产、复工复产审批不到位、超能力生产现象严重。督导检查组发现,企业部分技术保障、安全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因疫情防控未能及时到岗,给企业复产复工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受疫情防控停工停产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增大。

(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不容忽视。如石河子天润祥油脂有限公司储油罐区围堰用厂区墙体和厂房墙体代替,围堰内违规设置配电箱、出油泵房的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GW光伏组件及配套项目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罐区底部未严格按照设计专篇的要求设置氯化氢检测报警器探头。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高危行业的特种设备设施发生脱检现象,如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和新疆睿盛纺织有限公司均存在部分设备压力表到期未检测的问题。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检查中对新疆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人采取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抽考,测试结果显示,80分以上合格率仅为11.1%;对一三七团煤矿抽考安全管理人员15人,抽考率62.5%,80分以上合格率为33.3%,表现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对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专业管理知识欠缺,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属性、标准认识模糊,对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措施学习不到位等问题。

(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督导检查组发现,新疆睿盛纺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长期不巡检,部分消防栓井未配备消防水带、喷头、开启工具等附件,安全出口指示牌指向出口封闭;石河子天润祥油脂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灭火器箱内未放置灭火器;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织造、原液厂房、成品库房消火栓口动压力不应小于0.5MPa,未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五)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效果不佳。督导检查组发现,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危化企业的DCS系统、SIS系统的仪表管理制度、认证验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SIS系统完成安装后未及时进行SIL评估,系统作用未有效发挥。工业视频监测点位设置数量不足,没有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监控要求。

(六)煤矿企业“一通三防”问题突出。屯南煤业的两个矿井及137团煤矿的“一通三防”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矿井需求,且均存在通风数据不真实的现象,未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瓦斯传感器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体现出煤矿“一通三防”意识淡薄,管理上对通风与瓦斯概念不清,测风工作敷衍了事的现象。

(七)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空挡”现象。兵团农业农村局在巡查中发现,第一师和第三师所属市场、农业、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正在改革,原农机安全监理所已撤销,师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局在履行农机行政处罚、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缺失,存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缺失。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安全大于天,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戒备,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要坚决避免事故和疫情叠加,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深刻吸取第四师新疆铁厂沟煤矿“4·4”运输事故、第十一师建工集团承建,兵团勘测设计院承包的“4·7”地勘作业事故教训。这两起事故均发生在兵团上下疫情防控和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违规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各师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三)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近期工矿商贸企业集中复产复工,道路运输、建筑施工进入活跃期,春耕春播工作进入关键阶段,部分师市森林草原季节性火灾和季节融雪性洪水灾害隐患突出,兵团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增大,各师市、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觉,要深刻汲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西昌森林火灾的事故教训,分析研判本辖区存在的安全风险,深入排查火灾、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隐患,强化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务必把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四)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做好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职工体温监测,重点场所消毒和防范疫情工作方案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培训教育,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的投入。

(五)强化监管执法,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兵团安委会的安排和部署要求,要继续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以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为重点,突出风险高、隐患多的部位,紧盯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风险小微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执法查处、隐患督查督办闭环管理。在集中整治期间,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等情形的,将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一律向社会公告并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 问题隐患清单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