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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星星火 可毁万亩林 请注意野外用火安全

发布时间:19年10月06日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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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应急管理部

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2.不要在景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景区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景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在景区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景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景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防火“六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有开设15米宽以上的防火线不烧;

3.未有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

4.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5.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6.3级以上天气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