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兵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按照《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的规定,将伊犁鸿坤光伏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列入2019年兵团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联合惩戒管理期为1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被惩戒企业须在管理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师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移出申请,经兵团应急管理局审核验收,报国家应急管理部。经审定后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附件:2019年兵团第一批次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