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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公告2019年 第4号

发布时间:19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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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应急管理局

2019年 第4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综合考评,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青年路加油站等9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

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