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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8月份巡查暗访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18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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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师市,兵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兵团航企局、新疆农垦科学院、兵团国资公司:

按照《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安委会发〔2018〕3号)要求,8月份兵团安监局(煤监局)、公安局、农业局、工信委按计划开展巡查暗访,兵团住建局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访,根据彭家瑞司令员对7月份巡查暗访工作的重要批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帮助、推进各企业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发展”的要求。本轮巡查暗访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1家,查出问题和隐患312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行政处罚178.54万元,问责通报2人,限制执业资格期限19人。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8月份巡查暗访基本情况

(一)兵团安监局(煤监局)

8月9日至20日,对一师、二师、六师、十二师的煤矿、危化、工贸行业等21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暗访。六师重点查处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综采工作面瓦斯和一氧化碳严重超限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亡人事故。一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家,工贸企业7家,二师重点检查金川热电、塔什店联合矿业、永瑞供销公司、22团等10家单位。此次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共查出隐患问题108条,行政处罚46.99万元(其中对煤矿处罚33.39万元,对涉及相关责任的管理人员2人共计处罚4000元),要求上述师市主管部门作出通报批评,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兵团公安局

8月9日至25日,对二师、六师、十二师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暗访,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家,对二师铁门关市公务员高层住宅小区A区、B区和29团蝴蝶郡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的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施全部处于瘫痪状态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分别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它消防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3份,行政处罚3.05万元,后续整改情况兵团防火委将进行跟踪督办。

(三)兵团工信委

8月16日至21日,对一师、三师、十四师及4个工业园区的食品、医药、纺织等行业领域1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巡查暗访,期间对师市工信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共计查出隐患问题55条,对被检查师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通报3份,责成被检查师市安监部门下达整改指令书5份,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会同行业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兵团工信委。

(四)兵团住建局

8月中旬,对一师、二师、十二师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共计查处14家建设项目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11条,行政处罚128.5万元,下发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17份、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17份。其中对一师9名、二师8名、十二师2名,共计19名施工、监理人员分别作出限制执业资格期限、总计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被检查师市住建局督办整改,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兵团住建局。

二、8月份巡查暗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经验

(一)一些行业部门存在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进度滞后,检查力度不够。兵团农业局未及时落实巡查暗访工作,截至9月2日,未将巡查暗访材料报送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兵团工信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通报、有隐患整改指令书,但行政问责、约谈、责令停产停业力度不够。

(二)兵团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兵团住建局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将施工安全各环节纳入制度化、标准化,推进改善一线员工施工作业环境,作为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尽的义务,积极推行“定型化、固定式、可周转、环保型”安全防护措施,通过“体检式”和“实体交底式”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兵团安监局(煤监局)深入开展兵团煤矿安全形势分析,侧重预防一般事故隐患,确保无重大隐患的前提下,以标准化规范要求,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夯实兵团煤矿行业安全管理基础。采取安全管理微观单元化“预警、预防、整治、培训、责任”五要素管理模式,加强对煤矿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知预警、会预防、懂整治、积极参加培训、遵守本岗位责任”开展抽查考核,奖优罚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按照《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9月份,由兵团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旅游局)、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开展巡查暗访工作。请上述部门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兵团第三次安委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彭家瑞司令员对7月份巡查暗访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消除隐患、促进发展,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通过查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点名道姓、有精准处罚、有行业通报、有问责,落实“回头看”查隐患整改要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从行政层面与企业主体责任两方面查找隐患问题,帮助隐患问题多的单位整改到位。加强培训教育,要引导、教方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三)当前正值生产经营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季节,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针对危化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农业(轧花、拉运、采棉机维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要动真碰硬查问题隐患;深入吸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龙温泉休闲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休闲娱乐(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彩钢板房搭建场所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严防“小火亡人”、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失火等情况发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日常安全检查,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

(四)兵团安全生产将全面推行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曝光震慑警示一些企业,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各行业、各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责任制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落实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


附件: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8月份安全检查和巡查暗访问题隐患清单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8月份

安全检查和巡查暗访问题隐患清单


一、兵团安监局(煤监局)

(一)一师住建局行政层面存在问题(3条):1.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未按照师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未对涉及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风险摸排;2.偏重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检查,对城镇燃气、市政工程等监管行业开展安全检查执法较少;3.对建筑工地开展安全检查的次数多,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少。

(二)一师安监局行政层面存在问题(3条):1.针对4家涉氨制冷企业在青海省安监管局交叉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过程中产生的新的隐患处罚力度不够;2.部分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如:现场检查记录不统一,执法文书有空项等;3.作为化工重点师,危险化学品工作业务量较大,仅有1名化工专业监管人员,人员配备需加强。

(三)一师兵团天盈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8条):1.厂区可燃气体(GDS)报警系统不符合有关规定,如:未显示报警器安装位置,报警值不能显示历史数据值,未安排专人值守,无报警处理程序,每个工段不能及时掌握即时报警值等;2.调度员岗位职责未上墙公示;3.厂区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风向标;4.各装置厂房面向管廊侧处无危险源告知和安全警示标识;5.进入液氨罐区、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和巡检人员未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6.液氨罐区无卸氨操作规程,未配备灭火器材;7.未对厂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未明确整改责任人,未建立整改电子清单;8.受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不规范(检测与作业间隔时间不足)。

(四)一师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7条)1.进入液氨罐区、合成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和巡检人员未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2.调度员岗位职责未上墙公示,调度值班记录未显示安全方面内容;3.氨罐区工业视频监控未实现全区域监控;4.合成工段巡检工值班室岗位安全职责未上墙;5.可燃气体报警系统TD0004-0006三个探头(现场显示为0,系统显示为90)、一段炉附近CO等探头现场数据与总控室数据不符,且未进行原因分析;6.合成车间岗位安全告知卡(受限空间)已风化,显示不清楚;7.2018年4月26日兵团安监局检查发现的16条问题中,有3条问题还未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见(兵)安监检记〔2018〕一处-01号第2、7、12项)。

(五)一师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8条):1.针对磺化车间出现的CS2气体报警,未规范报警处理的制度和程序,并未定期研究分析原因;2.卸酸碱、CS2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缺少危险化学品罐牌号、品名等;3.CS2卸车平台处设置的卸车操作规程告知牌不清晰,对罐车的阻车器不符合要求;4.公司除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之外的分管副总安全生产职责内容相同,没有根据分管业务进行细化;5.总经理(2018年7月任命)、原液一车间安全员(2018年6月调入)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6. 纺练车间未严格执行清扫制度,烘干工段烘干机下面有散落棉絮;7.纺练车间烘干机未设高温警示标识;8. 2018年4月25日兵团安监局检查发现的18条问题中,有1条问题正在整改当中(见兵安监检记〔2018〕一处-02号第10项)。

(六)一师青松建化(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总控室未设置氨区突发情况处置预案;2.氨水储罐区域未装监控设备;3.进入氨水储罐区域未进行风险告知,未严格执行防火种、防静电制度;4.化验室岗位未设置岗位风险告知和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流程。

(七)一师阿拉尔市金玉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10条):1.卸氨区域管道零乱,不符合安全规范;2.氨压缩机房未装设防爆型应急照明系统;3.监控室未设置值班人员;4.企业安全职责不清,企业法人、安全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5.氨压缩机房电缆穿管破损,电线裸露,压力表破损;6.冷库检维修未制定方案;7.液氨报警器2个送检,未装盲板阀封堵;8.应急预案未进行备案;9.空气呼吸器为活性碳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10.液氨罐区温度、压力、液位未远程监控。

(八)一师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6条):1.充氨口未设置盲板阀封堵;2.进入氨区未执行安全告知和防火、防静电制度;3.氨压缩机房液氨泄漏应急预案与液氨泄漏处置卡结合不紧密,内容不配套;4.液氨液位、温度、压力未进行远程监控;5.氨压缩机房未明确现场责任人;6.液氨压力表没有进行限位标识。

(九)一师阿拉尔市盛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青海省互检组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互检时指出的氨压缩机房设计为悬空式,只设置一个出入口且和配电室、监控室、值班室连通共用;氨压缩机房墙体全部采用可燃钢保温板;氨压缩机房与冷库相邻的墙体为非实体墙等4项问题还在整改施工中;2.在对氨压缩机房整改施工过程中,液氨气味较大,作业人员仍然在施工;3.高空施工人作业时未设置防护网;4.施工过程中未对液氨浓度进行监控;5.卸氨口未进行防护设置,未装盲板阀封堵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十)一师阿拉尔瑞康果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 卸氨口未装盲板阀封堵;2.外聘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过期;3.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足,且数量不足;4. 液氨液位、温度、压力未进行远程监控;5.氨泄漏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操作性不强。

(十一)一师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9条):1.企业五名管理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2.纺纱车间未严格执行粉尘清扫制度,车间内地面散落棉絮较多;3.纺纱车间多名员工未佩戴防护用品;4.纺纱车间未定期进行粉尘测定(显示为2017年3月,已过期);5.印染车间注剂库员工接双氧水、皂洗剂、除油蜡剂等染料时未戴防护用品;6.印染车间涉及双氧水、冰醋酸、保险粉、片碱等危化品,未进行分类管理,禁忌品混存,未做标识及应急措施告知;7.双氧水罐区未上锁管理,洗眼器水量不足,未标识安全风险告知;8.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证号:4209010000828,使用期至2008年1月21日);9.阿拉尔开发区于2018年6月20日聘请专家检查发现61项问题,至今仍有21项问题未得到整改。

(十二)一师阿拉尔市安利达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11条):1.企业法人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2.企业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3.冷库内周转箱堆垛间距不足、高度超高,不符合安全规定;4. 氨压缩机房与监控室、配电室间为非实体墙结构;5.氨压缩机氨压差控制器电线未进行穿管防护;6. 储氨罐液位、压力、温度未进行远程监控;7. 储氨罐区电器开关为非防爆式设备;8. 储氨罐围堰没有进行全封闭防护,围堰墙体渗露;9. 氨压缩机房至变压器间供电电缆从储氨罐上方横穿;10. 应急预案没有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11.企业没有开展隐患排查。

(十三)二师22团行政层面存在问题(3条):1.辖区范围内小区住宅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线存在“空中飞线”,居民楼道内存放轮椅堵塞疏散通道;2.抽查农贸市场商店,存在灭火器不足、灭火器位置隐蔽的问题,市场管理人员、业主掌握消防知识不到位;3.安全检查工作安排的多,落实的少,缺少见证材料。

(十四)二师金川热电公司存在问题隐患(2条):1.重点区域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2.安全检查记录表中的隐患没有整改记录。

(十五)二师金川矿业公司塔什店二井田煤矿存在问题隐患(5条): 1.矿井涌水量与开采深度动态曲线图,2018年未及时更新;2.W8205综放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处温度监测传感器安装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仅安设一套温度保护装置,且未安装超温和烟雾自动洒水保护装置;3.W8205综放工作面运输巷破碎机入口处安设的防止人员误入的防护设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4.煤矿主排水泵控制开关布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5.+8202m水平上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头未设置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下山水仓口未安设甲烷传感器。

(十六)二师塔什店联合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存在问题隐患(3条):1.8304综放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处温度监测传感器安装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仅安设一套温度保护装置,且未安装超温和烟雾自动洒水保护装置;2.8304综放工作面运输巷破碎机入口处安设的防止人员误入的防护设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3.8304综放工作面上端头部分单体液压支柱退山架设,个别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仅3Mpa)。

(十七)二师永瑞供销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对所属轧花厂安全管理能力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多项台账资料不全;2.所属31团轧花厂消防泵房内的窨井没有防护栏,没有作业措施、方案、预案;3. 所属31团轧花厂在有较大风险的部位、岗位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

(十八)六师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存在问题隐患(4条):1.603工作面拆除作业规程中未明确规定钩头的编绳长度;2.603材料道、溜子道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未装设越位、超速、张紧力等保护;603材料道无极绳牵引车、平板车间连接未使用防脱销;603材料道梭车、工作面上口绞车 在用的钢丝绳、部分链环、插销缺少检验报告;3.副平硐电动机车缺少测定制动距离的报告;轨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无油温监测装置。轨道上山直径3.0m绞车缺少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4.603溜子道、602材料道监控分站未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十九)六师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 采掘失调,+600水平未形成排水系统;因存在突出矿井揭煤、排矸系统能力不足及时间问题,滞后工作面形成时间约4个月;+720~+750水平东翼中大顶分层综放工作面,达不到回采煤量可采期不低于4个月的要求;2.重大灾害治理难度大,+720~+750水平东翼中大顶分层综放工作面上部邻近+760水平东翼中大采空区;3.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矿井安全改造、装备更新、重大灾害治理工程等资金投入不足。

(二十)十二师昌平矿业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公司领导未按规定定期对所属矿井进行检查,除总工外,没有查到其他公司领导的下井记录。违反公司领导下井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公司撤销了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只配备了一名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落实;3.公司从四月以来,未组织全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二、兵团公安局

(一)二师铁门关市公务员高层住宅小区A区、B区存在问题隐患: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检查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全部处于瘫痪状态,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从2017年至今久拖不改。

(二)二师29团蝴蝶郡高层住宅小区存在问题隐患: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检查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全部处于瘫痪状态,2017年至今久拖不改。

(三)二师29团蝴蝶郡社区存在问题隐患:未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7〕167号)相关要求有效开展工作,社区办公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四)二师河北花苑社区存在问题隐患:未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7〕167号)相关要求有效开展工作。

(五)二师铁门关市皓天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六)六师五家渠汇嘉时代存在问题隐患:A厅电线私搭乱接,未做穿管保护,菜市场消火栓遮挡。

(七)六师君豪皮革城存在问题隐患: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未保持完好有效;配电箱未做静电跨接。

(八)六师君豪义乌小商品城存在问题隐患:部分消防疏散指示灯损坏;消火栓开启方向错误;部分商铺喷淋头污染。

(九)六师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存在问题隐患:部分楼层业主在楼梯处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通道;泵房疏散指示灯损坏。

(十)六师开瑞健身俱乐部存在问题隐患: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投入使用。

(十一)六师新疆总部基地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存在故障点;消火栓压力不足;部分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十二)六师102团轧花场存在问题隐患:室外消火栓不符合要求;消防水池未标识化。

(十三)六师君豪御园高层小区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培训上岗,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故障点。

(十四)十二师新疆九鼎农产品交易市场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十二师紫荆商务宾馆存在问题隐患:疏散走道未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十六)十二师兵团国际物流园存在问题隐患: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投入使用。

(十七)十二师中豪润园小区存在问题隐患:消防车道不畅通,高层建筑一层商业服务网点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十八)十二师104团德源小区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消防标识化不合格,消防控制室、泵房无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消防车登高面被占用。

(十九)十二师104团西城北社区存在问题隐患:疏散通道堆放可燃物,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二次装修遮挡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十)十二师西山农牧场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隐患:自动消防设施未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人员未培训上岗。

(二十一)十二师五一场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培训上岗,消防车登高面被占用。

(二十二)十二师保利叶语小区存在问题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消防设施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

(二十三)十二师新天润罗马广场商业综合体问题隐患:部分一层直通室外安全出口被锁闭。

三、兵团工信委

(一)一师阿拉尔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 印染车间配电柜下方缺少绝缘脚垫;2. 印染车间缺少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标识;3. 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牌损坏;4.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符合文件要求;5. 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耳塞等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二)一师新疆纳凯纺织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生产车间内配电柜下方未设置绝缘脚垫;2.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耳塞等职业危害防护用品;3.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缺少安全生产投入台账资料。

(三)一师新农乳业存在问题隐患(2条):1. 动火操作安全措施未进行签字确认;2. 编号0001的临时用电许可证填写后未进行完工验收。

(四)三师新疆东纯兴纺织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纺织车间高压配电柜下方均未设置绝缘脚垫;2. 2017-2018年期间存在多张《明火作业票存根》未按规定进行票据编号;3. 厂用消防车停放位置堵塞办公楼应急疏散通道。

(五)三师新疆福乐麦客面粉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 生产区域缺少职业病危害告知标识;2. 墙壁当中的配电箱外壳没有按规范要求接地;3.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治理工作落实不符合文件要求。

(六)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6条):1. 纺织车间高压配电柜下方均未设置绝缘脚垫;2. 打包室内机械设备操作规章制度没上墙;3. 纺织车间加湿设备电路设置存在私拉乱接;4.《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没有按照程序要求进行批准后作业,未编号,安全措施未落实;5. 车间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没有按规范做好有机粉尘防护;6.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没有形成闭环,隐患没有按要求整改处理。

(七)三师图木舒克市永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 气流纺车间配电柜没有设置绝缘脚垫,存在触电风险。化验室电路搭设不规范;2. 配电室采用门不符合规范要求;3. 气流纺车间员工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有机粉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4. 现场安全员职责落实不到位;5. 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不彻底,没有将安全职责落实到每个员工。

(八)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3.安全投入台账资料缺失;4.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流于形式。

(九)三师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企业安全投入资料台账缺失,安全生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2. 动火票制度落实不规范,动火作业管理不严格;3.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十)三师新疆白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7条):1. 车间临时用电不规范;2. 电器控制柜当作其他设备的充电电源。3. 电动机的防护罩没有进行牢固安装;4.企业部分员工没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 应急预案没有进行及时修订和评估,应急演练开展不足;6. 管理层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足;7.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等相关资料台账缺失。

(十一)十四师和田昆玉市金泰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台账资料缺失;2. 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符合文件要求;3. 纺织车间火灾报警器损坏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灭火器超过检验期限;4. 纺织车间物品存放混乱妨碍应急疏散通道。

(十二)十四师新疆秋实双久纺织品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3条):1. 纺织区域缺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标志;2. 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口罩、耳塞、帽子);3.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台账记录不规范,留存多项空白。

(十三)十四师新疆昆玉龙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2条):1. 生产车间消防器材随意存放,消防水桶没有水;2.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四、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一师八团养老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一师八团基建科,监理单位:新疆建工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阿拉尔华丰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吊索具绳卡处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2.场地材料堆放混乱;3.水泥库房和加工棚不符合要求;4.起重机(塔吊)工作半径无防护。

(二)一师八团中学室内活动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一师八团基建科,监理单位:第一师建设工程监理站,施工单位:阿拉尔华丰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砌体材料堆放高度超过2.4米,材料堆放混乱;2.架体架板未满铺,未固定,无防护板;3.安全网破损且未固定;4.二层护栏防护不严,未设密目网且无护脚板;5.钢筋棚设置不规范,通道不畅。

(三)一师六团双城镇室内活动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一师六团,监理单位:湖南智浦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阿拉尔聚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5条):1.施工现场无门禁系统;2.未设置安全通道;3.架板未满铺,无可靠固定;4.现场有3人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带安全带;5.脚手架无扫地杆、无剪刀撑。

(四)一师新疆川棉纺织生产链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川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第一师建设工程监理站,施工单位:阿拉尔天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6条):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混乱;2.随意开设通道口且无防护;3.脚手架未铺设架板、未固定、无防护板;4.水平挑网下,堆积材料;5.上人爬梯未设网兜实;6.人字斜撑未接实,未能卸上部架体荷载。

(五)一师塔里木大学24#25#学生公寓楼项目,建设单位:塔里木大学,监理单位:新疆卓越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兵团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存在问题隐患(2条):1.配电箱进出线混乱;2.通道不畅通,走道不符合规范要求。

(六)二师30团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二师30团,监理单位: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7条):1.脚手架架板铺设不严密,架板未固定,未设置护脚板;2.双排脚手架缺少水平连杆;3.钢筋成品锈蚀严重;4.总配电室停工时未切断电源;5.项目经理均未到岗履职;6.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混乱;7.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

(七)二师天泰电力公司输配电线路巡线站工程项目(停工状态),该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天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库尔勒市泰隆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7条):1.项目监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均未到岗履职;2.脚手架架板铺设不严密,架板未固定,未设置护脚板;3.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和水平挑网;4.钢筋及钢筋成品锈蚀严重,除锈时用电线路拖拽过长,未设置开关箱;5.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混乱;6.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7.随意开设通道口。

(八)二师铁门关市综合质量监督检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新疆铁门关市泽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8条):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2.项目经理未对应质量安全十项责任执行带班制度;3.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4.脚手架连墙件未可靠固定,双排脚手架缺少水平连杆;5.卸料平台悬挑方法不符合要求;6.临边防护不严,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搭设不严密;7.起重吊装吊具、索具不符合要求;8.随意开设通道口。

(九)二师华山中学3#、4#教工公寓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二师华山中学,监理单位: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8条):1.项目经理未对应质量安全十项责任执行带班制度;2.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3.施工升降机配电箱操作位置堆积杂物多,道路不畅通;4.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5.总配电室无操作标识;6.楼层内楼梯通道未设置照明;7.施工升降机紧急出口安全装置失灵,配电箱线路凌乱,吊笼门开启高度不足,极限开关推杆脱落,防坠器外壳松动,螺栓脱落;8.未见到施工升降机每三个月一次的防坠落实验报告。

(十)二师223团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二师223团,监理单位: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天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4条):1.项目经理未对应质量安全十项责任执行带班制度;2.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3.脚手架连墙件未可靠固定,双排脚手架缺少水平连杆;4.监理实施细则未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十一)二师223团河北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第二师223团,监理单位: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隐患(6条):1.项目经理未对应质量安全十项责任执行带班制度;2.施工现场未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除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3.脚手架连墙件未可靠固定,缺少水平连杆;4.楼梯支撑脚手架属高支模且高度超过8米,但未编制专项方案,也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5.起重吊装吊具、索具不符合要求;6.监理实施细则未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十二)建工师(十一师)托管五团幼儿园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第十一师托管五团,监理单位:新疆昆仑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新疆阿拉尔松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7条):1.脚手架立杆未连续,架板铺设不严密,架板未固定;2.安全网不严;3.材料堆放混乱;4.上人通道防护不严;5.砌体材料堆放高度大于2.4米;6.临边防护不严;7.后浇带支护不到位,上部未连续设置水平杆且距离大于1米。

(十三)十二师五一新镇保利花园小区55-2地块10#、11#、12#、15#、16#、17#住宅楼项目,建设单位:新疆保利天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理单位:新疆昊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14条):1.施工图为2014年设计,图审为2015年,2018年3月延期建设后,重新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但施工图未重新审查,施工图中仍然引用已做废的规范标准和图集;2.危大工程悬挑脚手架,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双排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未搭设首层挑网;单双排混搭;缺少横向扫地杆、小横杆和连墙杆,架体在转角处缺少立杆,导致架体晃动较大;特别是在10#和17#楼之间的一层商铺处,内排架连续三跨无立杆、水平杆和小横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双排脚手架随意开口现象较多;架体上堆载杂物过多且未及时清除;5.施工通道不通畅;6.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处防护不到位,随意拆除防护栏杆且未恢复;7.起重吊装吊具索具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绳卡数量不足,绳卡朝向错误,绳卡间距小于规范要求,钢丝绳断丝现象较多,存在报废的钢丝绳不及时清理重新使用的现象;8.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9.卸料平台位置设置不合理,架体上随意开口运送砂浆,且用加气块充当通道板;施工现场有“长嘴料斗”,存在斜拉歪吊现象;卸料平台主梁U型锚环预埋方式与方案不符;10.电梯井模板支撑架过于简易,存在安全隐患;11.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电线拖挂,使用插座,有一闸多机现象;钢筋加工场内个别配电箱标识与设备不符;12.加气块未提前浇水湿润,干砖上墙;加气块填充墙顶部与承重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随砌随填塞,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上端缺一道箍筋;墙体拉结筋预埋仍大量采用植筋,未严格执行兵团相关规定;顶层电梯井竖向钢筋采用氧气压力焊,焊接质量较差;13.施工现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器材;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未签署具体日期。

(十四)十二师紫金城东湖观澜五期A区三标段5-6、7#、30#、31#、34#住宅楼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新疆恒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聚能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隐患(9条):1.悬挑脚手架属危大工程,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双排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3.脚手架随意开口现象较多,且第一步架未挂密目网;4.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5.基坑边坡裸露缺少支护和日常监控措施;6.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且有标识错误现象;7.6#楼处的钢筋加工场,钢管充当电缆护管;钢筋调直机位置设置在行人通道处;开关箱前设置钢筋切断操作台;8.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履职;8.施工现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器材;9.施工现场有“长嘴料斗”,存在斜拉歪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