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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 全体委员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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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兵安发电〔2016〕3号

各师安委会,兵团安委会成员单位:

      进入10月份以来,兵团八师、七师、六师、三师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等行业领域连续发生5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6人,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确保兵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兵团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八师、七师、六师、三师要根据兵团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对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要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按照上限顶格严肃查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于11月20日之前,将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落实情况报兵团安委会办公室。

      二、要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八师、七师、六师,兵团工信委、教育局、农业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查找责任落实、日常监管、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事故教训,进行深刻检讨,并于11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兵团安委会办公室。

      三、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师、各部门要立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组织、严格要求、严格整改,要把检查、整改、查处结合起来。对查找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