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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 统计中心、兵团执法监察总队2016年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16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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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兵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对象:见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兵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2016年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范围:面向社会,地区不限。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6.符合拟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受到处分存在不良记录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的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择优的方法,按比例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招聘计划》通过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兵团安监局网站(网址:http://ajj.xjbt.gov.cn)等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12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2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下载附件2:《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兵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或现场领取,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生要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审查材料:《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兵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基层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考生人数不足时,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报名,资格审查预通过后,可在考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一天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采用闭卷方式,汉语言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2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职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招录职位分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 兵团安监局网站(网址:http://ajj.xjbt.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人事司、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与回避

      自觉接受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991-2358527,传真:0991-2358530

兵团安监局

2016年7月27日

附件1.招聘职位计划

       2.考生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