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兵团安监局 煤监局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兵安监局发〔2016〕18号

各处(室)、执法监察总队:

      《兵团安监局 煤监局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安监局  兵团煤监局

2016年3月31日

兵团安监局 煤监局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全生产提出的五点要求为遵循,在责任落实上动真格、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上出真招,继续强化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实施预防治本攻坚举措,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严治内,真抓实干,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兵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工作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超过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任务分工

(一)科学布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精心编制兵团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兵团“三化”建设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工程等,并报兵团发布实施。(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消除盲区和死角,做到兵、师、团、连、社区(工业园区)全覆盖。(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

3.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四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

4.以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高危行业安全行政许可,研究制定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牵头部门:监督一处、监督三处、应急办、执法总队按分管行业督促落实,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二)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5.按照兵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安全准入。(牵头部门:监督一处,配合部门:各处室按分管行业落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6.配合兵团工信委开展制造业升级改造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与兵团工信委同步推进)

7.认真落实中央和兵团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对口扶贫单位的扶持力度,按进度完成脱贫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8.理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加快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对已取消和下放的事项,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切实把好安全关。(牵头部门:监察处,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

9.按照兵团党委综合考核工作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选择稳定性、可靠性、科学性强的量化指标,注重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考核指标的正面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

10.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建立安全诚信评价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办公室负责,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建立企业安全承诺、不良信用记录、诚信“黑名单”、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两微”(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平台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2.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意见),同时修订或废止与《安全生产法》不相适应的规章文件。指导推动各级把《安全生产法》转化为更符合本单位实情和可操作的规定办法,为依法治安提供制度保障。(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

1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范大检查、行业领域和师(市)重点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定执法手册,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检查范围,细化执法内容。(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4.督查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监督一处、监督三处,完成时限:年度督查计划2016年4月底,其他专项行动分段实施)

(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执法机制。

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采取与行业部门联动的方式,推动打非治违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更加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6.健全内部执法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权力制约,实行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评估报告制度。(牵头部门:监察处,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

17.加快兵团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筹备建设工作,培育发展兵团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积极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18.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开展。(负责部门:监督三处,完成时限:结合兵团机构改革同步推进)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监察,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19.突出煤矿重中之重,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试生产期限继续生产的建设行为;严厉打击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图纸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负责部门:煤监各监察室,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20.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网、非煤矿山重点打击企业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仍在进行开采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开采等活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整治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责任不到位、不到人、不具体的问题和现象。(负责部门:监督一处,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21.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突出粉尘危害治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强化源头治理职业危害。严格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负责部门:监督三处,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

22.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行为,严禁超容量、超规模生产经营,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农机、消防、电力、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减少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牵头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配合部门:监督一处、监督三处、煤监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

23.针对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二、三月份要围绕春节、全国“两会”安全开展集中治理(由各分管领导带队赴重点师、单位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七、八月份要针对高温季节易发事故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治理(监督一处、应急办、执法总队负责,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十一、十二月份要针对天气寒冷、生产活动赶工期等开展集中治理(监督一处、监督三处、应急办、煤监各室、执法总队负责,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4.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负责部门:监督一处、监督三处、应急办、煤监各处室,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

25.推动科技兴安,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的融合,加快实施兵团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兵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煤矿远程监察信息系统等,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与国家安监总局三年规划同步推进)

26.全面落实煤矿“四个一批”科研项目的应用和推广,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等科研技术单位的长期合作,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的落实。(牵头部门:监察一室,配合部门:煤监二室、煤监三室,完成时限:分年度实施)

27.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影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和企业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金川矿山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建设和兵团危化救援基地建设,同时加强煤矿6个矿山救护队和十二师矿山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支持三师图木舒克市综合救援基地建设,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负责部门:应急办、执法总队,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

28.加强对南疆师(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执法能力建设;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大对新建团场和基层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的配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执法能力水平。(负责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9.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同时做好“访惠聚”工作。坚持从严治内,锲而不舍,全面提高“坚守红线、敢于担当、从严执法、精通业务、善抓落实、廉洁自律”六个能力。加强各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严三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造一支抵得住诱惑、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监察处,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三、基本要求

(一)局党组成员按领导分工负总责,各牵头处室要强化履职意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工作执行,各配合处室按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牵头处室要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