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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3月25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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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兵安发〔2016〕6号


各师安全生产委员会,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兵团安委会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兵团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兵团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覆盖规划、建设、保护、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体系,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和〈2015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5〕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兵团发展改革委

        依法主管兵团管道保护工作,承担能源主管部门对油气输送管道的保护职责。谋划制定推进兵团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自治区和兵团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二、兵团公安局

       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三、兵团财务局

      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支持。完善管道沿线各师参与管道保护的激励机制,调动各师保护管道的积极性。

四、兵团国土资源局

      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非法开荒、取土、取砂,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勘查、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杜绝因规划不当出现占压管道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配合公安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组织开展兵团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改攻坚工作,制定攻坚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城镇燃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保障水平。负责按国家规定审批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牵头协调油气输送管道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师开展相关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六、兵团交通运输局

       监督实施公路、铁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与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建设规划、标准相衔接。组织协调解决公路、铁路、水路建设项目与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重大问题。

七、兵团水利局

       组织或参与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与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重大问题。

八、兵团国资委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油气输送管道业务的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九、兵团质监局

      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规范行政许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十、兵团安全监管局

      负责组织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