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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14年01月21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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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兵安发〔2014〕1号

  

各师安委会,院(校),兵团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13年,兵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兵团党委、兵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师、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和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一师等9个师为2013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先进师;交通局等9个部门为2013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兵团国资公司等20个单位为2013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朱维斌等114名同志为2013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表彰先进,兵团对荣获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师、先进单位的,给予表彰奖励。荣获先进个人称号的,给予表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兵团党委六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望各单位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习,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扎实工作,为兵团实现“两个率先”和“两个力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安委会